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二、制定原则
1、注重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坚持按劳分配,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三、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四、内容组成
1、奖励性绩效工资积分为100分,包括工作量、教学过程、教学成绩、奖励等四个部分,积分分别为40分、20分、40分、10分。
2、师德师风、考勤管理等内容的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考勤制度》进行结帐。
五、计算办法
1、教师个人绩效积分=个人工作量积分+个人教学过程管理积分+个人教学成绩积分+奖励积分
①教师个人工作量积分= ×40
②教师个人过程管理积分= ×20
③教师个人教学成绩积分= ×40
④奖励积分直接加入教师个人积分。
2、个人绩效工资= ×所有对象教师奖励绩效工资总和
个人绩效工资以每学期为单位,每学期末统计一次并发放。
六、考核细则
(一)工作量得分
1、 课时得分:
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计1分,其它学科每节课计0.9分。(教研组长每人每周计1分,备课组长每人每周计0.5分。)
2、辅导积分:中午值班辅导每次计0.5分,课外活动辅导每次计0.7分。(同时辅导多班的,按一次记分)
3、代课凭教导处通知给予一定的代课津贴,每学期结一次帐。
(二)教学过程管理积分
以教导处、德育处、教科室每月对教师的月评估分数为依据进行计分,再折算成该项积分。
(三)教学成绩积分
以学校制定的教学结账方案为依据,按期中考试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折算出教师个人教学成绩积分。
(四)考勤。以学校考勤记载本为依据,根据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直接从教师个人工资中扣除。
(五)出现教学事故的,按学校《教育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从绩效工资中扣减。
(六)奖励积分(满分10分)
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和优质论文、教案、课件等按以下等次积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积10、8、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依次积6、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依次积 3、2、1分,校级均积1分,非现场比赛一律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积分,教师辅导学生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获奖参照以上折半积分。该项积分10分封顶。
七、考核说明
1、等次的确定。
学年度考核以上、下学期教师综合积分为依据,13%确定为优秀等次,60分以上确定为称职,低于60分的确定为不称职。
2、考核结果的运用: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教师评先表模、职称评定、职务升迁、岗位聘任、年度考核挂钩。
3、行管人员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个人最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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