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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18/7/6 来源: 作者: 浏览:1985

仙桃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仙桃市第十一中学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在写好方块字、说好普通话中感悟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增强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底色。仙桃市第十一中学决定在全校各年级各班及各科室开展2018年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一、组建“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彭银斌

副组长:王汉桥  张刚鹏  刘颖  陈启辉  陈代兴 

二、反复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让十一中全体教职员工及全体学生明确示范校创建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1.学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阵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开展示范校创建工作,有利于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有利于推动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

2.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对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3.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旨在使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在教育系统中广为知晓,十一中全校各年级各班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应用能力普通提高。

三、“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引导各年级各班级及学校各科室明确示范校的基本要求和评估标准。

示范校应是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程度高,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

基本要求是:

1.十一中“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认识明确,十一中有健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面成绩突出。

2.十一中全体干部和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师生员工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3.十一中教师和行政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且整体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学校;学生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运用汉语拼音。

4.十一中各科教学均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语文教学注重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培养,在口语教学、写字教学及考查和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结合方面有探索、有特色、有经验。

5.十一中校园有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十一中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会议和集体活动中均能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公文、印章、自编教材、教辅读物、教学软件以及标牌、橱窗、墙报等环境用字规范,校报校刊、广播、电视、网络用语用字规范程度高。

6.十一中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经常化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对社会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贡献。

评估标准见《仙桃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

四、“示范校创建工作”具体举措

     1.十一中一至九年级把示范校创建活动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为有效推进示范校创建活动,十一中一至九年级及各科室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常规管理之中。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聘用条件之一,将教师普通话培训成绩与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情况作为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条件。

五、十一中开展2018年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学习的榜样

1、    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实验小学   实验二小

2、    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仙桃二中    仙桃四中   实验小学    实验二小

仙桃小学    实验三小   实验幼儿园  大新路小学

胡场镇麻港小学         仙源学校

仙桃市第十一中学“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8321日至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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