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干部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为人师表,勤奋敬业。
能 熟悉业务,尽职尽责,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 勤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学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绩 能完成分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分管工作成绩显著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或表彰。 二、考核方法 1、民主测评。每学年度结束时,领导干部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由教职工民主评议打分,根据得分多少划分等次。
2、上级考评。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划分等次。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这三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民主评议得分80分以上,且分管工作在教育局考评中位居前十位或相对上学年度的考评结果位次上升四名以上,或作出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特别荣誉。
称职:民主评议得分60分以上,且分管工作在教育局考评中位居中上等或相对上学年度的考评结果位次有所上升。
不称职:民主评议得分50分以下,且分管工作在教育局考评中位居中下等,相对上学年度的考评结果位次下降5名以上;分管工作出现失误,严重影响学校声誉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领导干部的绩效工资平时每月发放70%,剩下的30%作为学年度考核发放基数。
优秀:绩效工资按基数的180%发放;在评先表模、职称评定、外出学习考察、后备干部培养中优先考虑。
称职:绩效工资按基数发放;在评先表模、职称评定上优先考虑。
不称职:绩效工资按基数的50%发放;学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调离干部岗位。 |